2010/2/6 兒童心理創傷需及早處理  
兒童心理創傷需及早處理
 
早期學者認為兒童由於處於發展過程,生、心理皆在持續改變中,故不以為兒童會有所謂的心理疾患。現今兒童期心理疾患已廣被接受,已知兒童期有其獨特的困境與困難模式,兒童期的困難不但不會隨著時間的過去而自然消失。相反的,重要兒童期的心理創傷若未獲及時解決,會在日後衍生更多成人期的心理問題。
亦由於兒童的身心尚未成熟,認知與表達能力仍在學習、發展中,若經歷重大創傷,其發展出創傷後壓力疾患的比例遠超過成人,且其在創傷後反應出的症狀有其特殊之處,需要特別留意辨識,並提供適切的照護介入,以協助其順利成長。
創傷後壓力疾患有三類特徵:
1.第一類症狀:帶著痛苦反覆經驗到與創傷有關的記憶或情境
兒童可能會不斷想起或是夢見創傷的情境,並表現出痛苦的反應。在遊戲時,可能出現重複扮演與創傷有關的特定內容,或是在圖畫中呈現剛經歷的地震、水災或車禍的情景。或是常出現以為即將再發生同樣的事件的錯覺,而感到緊張不安。若兒童回到事發地點或看到創傷相關的人、事、物,則可能出現痛苦或明顯不適的生理反應,如心跳加快、冒冷汗、喘不過氣、發抖等。像是水災後,看到下大雨就想起水災當時,身體開始發抖,喚起創傷事件當時的記憶。
2.第二類症狀:逃避與創傷有關的刺激,並且反應麻木、疏離,是創傷前所沒有的症狀
兒童會盡可能不去想或講與創傷有關的事,或因此逃避某些活動或地方、人物,像是受虐兒童會躲避施虐者及施虐的處所等。若問起發生什麼事,可能會回答不知道、想不起來,似乎無法回想起重要的事件經過。也可能表現在兒童對以前喜歡的活動感到沒有興趣,大部分會反映出上課不專心、不想上學、成績退步等現象。當別人投以關心眼神或問候,可能出現不同於以往的反應,像是表情平淡、沒有表情。很難與人親近、從人群中退縮,不再與玩伴們一起玩,或者變得對很多事情都不在乎、像個木頭人似的。由於經歷創傷當時,兒童感受到自己的脆弱與無助,所以對自己容易產生懷疑、認為自己很差勁,對未來失去信心,不再懷抱以前會有的希望及願景。
3.第三類症狀:創傷之前所沒有的過度警覺反應
這類症狀的特徵是兒童常常難以入睡,即使睡著,也常半夜驚醒,或是惡夢連連。在清醒的時候,會變得非常敏感,如驚弓之鳥,容易受驚嚇或緊張不安,也因此影響兒童的注意力、上課不專心,或遊戲時難以投入。由於兒童較難以表達或調適自己的感覺、情緒,而以常哭泣、發脾氣等方式表現內在感受。
4.其他創傷前所沒有的認知或行為表現
兒童在創傷後可能會以為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或沒做該做的事而導致事件發生,因此引發自責與罪惡感(例如想起某次與媽媽吵架,在心理罵媽媽死掉好了,結果意外發生後,媽媽真的死了,似乎應驗的那次的期望,而深感自責),或是出現傷害自己的行為,或表達和死有關的想法或行為。
兒童可能會出現退化的行為,像是咬手指、像嬰兒哭鬧、尿床、要大人餵飯,或者出現一些身體症狀,像頭痛、噁心等,甚至因為依賴、缺乏安全感而產生害怕上學的情況。相反的,有些孩子可能突然變得很安靜、很懂事、很成熟。
何時該求助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
經歷重大創傷後,是否會罹患創傷壓力疾患,與先天氣質、後天環境、創傷事件前的身心狀態、先前的創傷經驗、以及該創傷事件的衝擊程度、創傷後的社會心理支持等因素有關。創傷後壓力疾患通常會在創傷事件後三個月內出現,也可能在數月或延至數年後發作。若症狀持續一至三個月,屬於急性;持續達三個月或更長,則屬慢性;若在壓力事件至少六個月後才初次發生,屬延遲初發。這些時間點提醒我們觀察、留意兒童在創傷事件後的心理反應與行為表現,做好預防與介入工作。在適當的照護、支持下,大多數的創傷後壓力症狀會隨著時間逐漸減少。但若出現下列情形,應將兒童轉介至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就診,接受醫療與諮商。
1.創傷後出現上述三類症候之若干症狀持續達一個月以上,未有明顯改善並已影響其學習、人際關係、生活自理等功能
2.症狀持續未超過一個月,但在兒童的認知、情緒、行為呈現嚴重異常,像是出現失去定向感、失去日常生活基本功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有自殺傾向、情緒過於激動、重複的行為無法停下來等
3.父母師長自覺無法接受孩子的情緒反應,或是自覺討厭孩子、諷刺孩子、對孩子發脾氣,在照顧孩子時感到身心俱疲、需要求助
家長或主要照顧者的自我調適
在許多重大創傷事件中,家長或兒童生活週遭的其他成人,同樣也是受害者,很可能也會出現一些創傷後壓力症狀。即使是家長並不在現場(特別像是性侵害、校園意外事件等),也會因為事後處理醫療、法律等事宜,而造成身心壓力,或是複雜的心理歷程。像是先前發生兒童才藝班不慎造成酒精爆炸事件,現場學童嚴重燒傷,許多家長不約而同地出現罪惡感、自責,不應選擇該才藝班等想法,也表現出憤怒、擔心、焦慮、無助等情緒,不僅要承受自己內在的傷痛,還要打起精神照顧兒童與其他家人,家長的心力交瘁可想而知。
在創傷後,家長、成人的穩定與冷靜,能給予兒童身心最大的支持。在此提供下列幾項提醒,作為家長或主要照顧者在陪伴兒童度過創傷時期的自我調適的原則:
1.了解自己在生活中並無法完全保護孩子免於意外,也不是自己的無能導致孩子受創,避免過度苛責自己、放大自己的罪惡感。
2.了解兒童創傷後可能的反應,視其為過渡的情形而非問題行為,協助自己與孩子的身心穩定下來,以避免亂了陣腳。
3.允許自己可以有情緒,避免壓抑自己的感受,若在孩子面前失控,也不宜再自責。藉由分享自己的心情感受,對孩子來說亦是一種示範,引導孩子也表達自己的感受,面對傷痛。
4.了解即使是大人,也有無助的時候,需要支持、求助,自己若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也需要正視。能依實際需要主動求助專業人員、社會資源,或參與支持性團體,協助自己走過困境。
“多一份關懷與愛心就可減少一份心靈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