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6 抽菸與戒菸法規 戒菸貼片與團體治療  
抽菸與戒菸法規 戒菸貼片與團體治療
 
記憶中的向晚場景:平野中昇起的煙,伴著柴火燃燒的氣味,以為是因炊食或熱浴的需要。耳中響起母執輩喚回的叫聲。如今,少回鄉園,每每在廟宇馨香處停留,俯身親近玄型繞轉向上。這個城市不該有炊煙,那會是煙囪或是失火的警訊,引人注意。
還記得第一次抽菸的場景,是為了陪伴信賴且喜愛的兄長。在休息或該回家的時刻停留,要了一根菸,點火,吸入,喉頭猛然哽噎,劇烈咳嗽,伴著關心的笑聲和親切的教導。年輕的嘗試與度日的焦躁,正如煙ㄧ般消逝無蹤。對往日喜怒哀樂的記憶,常令人如墜入霧中般疑惑現實的演變。
現實中的生活,清醒與疑惑交替出現。自睡眠中醒來,以規律行為完成既定之流程與計畫,接受身份與腳色之扮演,奮力往自我之完成前進。抽菸在休息的時刻,抽菸在下班的感性中,完成一場自我的表演:自身體表面取出條狀物,點火,吸入,再吐出,直到灼熱近手、直到煙霧顯出異味,丟棄、離開。這般的儀式開始與日夜週期相連,開始與清醒或疲憊相關,甚至與工作和休閒並行,自由與健康,約束與勸告開始混淆,以“要不要戒菸”開始一場不知為何的抗爭。
這個世界該是無菸的?每個人有自己的意見與決定。但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每個人都該更健康以利可以自己去做決定,政府有必要為全民營造如此的環境。抽菸引起身體多處癌症好發,已經醫學證實。抽菸對心肺功能之損傷更是所有抽菸者的經驗。二手菸對不抽菸者的危害也已廣為週知。戒菸法規不僅應施行於人民,也應推行至汽機車,甚至是工廠的煙囪。我相信這將是未來的方向。戒菸法規直接影響抽菸行為,影響我們的居住與活動場所,更直接影響我們看待健康的態度與行為,回饋到我們怎麼看待我們的生活。
成癮行為是成癮防治科關心的人類行為,民國98年一月政府頒布「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除擴大公共場所禁菸範圍,更明文規定「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本院為配合此項活動,於去年開辦戒菸門診,期望以結構性介入方式協助處理戒菸之身心反應,包括:衛教戒菸可能之過程、促進戒菸之動機,協助擬定減菸之計劃、陪伴設定戒菸之日期、提供協助戒菸之藥物、觀察處理戒菸過程可能之身心感受、持續維持無菸之生活。今年本院再次辦理戒菸班,以催眠與認知行為團體之名開辦,期能讓有戒菸意願者有機會接受戒菸的協助,能有效的達成自己預設之目標。
我不知道你需索怎樣的生活,我也不知道你如何達成你的目標。但我知道你的身體將陪伴你直到你的目的地。注意你的呼吸,你會發現:不須煙塵著色,在你呼吸深淺與胸腹的不同節率運動中,你將尋到最深沉最強力的陪伴:那就是你自己。當然,這要練習,而這正是醫院成立的目的,我知道我將會見到你,我抽菸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