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1 我在凱旋公園的社區精神醫療隨想  
我在凱旋公園的社區精神醫療隨想
 
我在凱旋公園的社區精神醫療隨想
社區精神科主治醫師 劉仁儀
在工作日的最後一天值班,隔天就是星期六的早晨,偌大的醫院顯得十分的靜謐,和當天值班醫師交完班後,我信步走到醫院後方去吃早餐,回程時被溫暖的陽光(不是冷冷的空調),枝頭跳躍鳴叫的白頭翁(不是醫院的廣播聲),隨風擺動與飄落的樹葉,深深的吸引住而坐了下來,喧鬧的心也變得平靜。公園的一側是高聳的醫院大樓,另一側則是,被盎然的綠意圍繞的本院康復之家與社區復健中心。突然一連串來自康復之家的笑聲喚醒了我,腳下的煙蒂則讓我想起昨天晚上,在小夜班的急診所收入院的病人,因為向家人索錢買煙未果,以致於發生衝突,被送來醫院。安排他住院時,值班的我內心忐忑,病人雖然數個月未服藥,但沒有明顯的幻聽或妄想,也沒有奇特行為,根本不符合強制住院的條件。但我多慮了,病人很阿莎力一口答應願意住院,我還擔心地問他,『現在法律規定醫院全面禁煙,你知道嗎?』病人表情無奈地回答知道。又想起一個在慢性病房住院五年的病人,病情雖已穩定,日常生活也能自理,但家屬表示無力照顧,透過民代來關心出院的問題。病人、家屬和醫生,人權、自由和安全,疾病、照顧和醫療,這真是個難解的習題。
那個永遠在我到達他家裡的前十分鐘,就外出的病人,想必很害怕我會剝奪他呼吸天然空氣的自由,殊不知醫療團隊再三登門拜訪,為的是希望維持治療不中斷,最終的目的是讓他可以生活在社區,避免因病情惡化而再次入院的情況發生。修訂後的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五條明定『嚴重病人不遵醫囑致其病情不穩或生活功能有退化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社區治療之必要…嚴重病人拒絕接受社區治療時…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社區治療』,或許施行之後,能讓更多的病人與你我一樣,享有藍天白雲,和自在呼吸的新鮮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