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9 社區關懷照顧計畫簡介  
社區關懷照顧計畫簡介
 
社區關懷照顧計畫簡介
社區關懷訪視員 鄭雅如
為了因應精神病患越來越複雜的問題以及所需要的資源的多樣化,精神障礙者社區關懷照顧是一個符合現代化需求且能提供一套完善資源整合的服務系統。精神病患除急性發作時期需住院治療外,大部時間均居住於社區,但常因病人及家屬對精神疾病缺乏正確認知、無法主動就醫、服藥順從性差等因素,造成病情難以控制,進而重覆住院。因此,行政院衛生署於95年度10月開始辦理「精神病患者社區關懷照顧計畫」,透過訪視員定期至社區中關懷精神病人的訪視機制,希望可提高社區病人門診規則性、服藥順從性與社會功能,並能積極將醫療和衛教知識傳播到家庭中,調整病患生活中社交技巧、工作態度,日常生活處理能力及協助家屬在照顧病人上之困擾。
關於本計畫的服務對象(即所謂開案標準)為非住院精神疾病個案且未在精神復健機構、日間照顧/訓練機構、庇護工場、長期療養機構、護理之家等接受機構式照顧服務的精神病人,且需符合下列標準其中之一項:
1.強制住院後出院之精神病者。
2.獨居之精神病者。
3.主要照顧者為65歲以上之精神病者。
4.病情不穩定且自行就醫及服從醫囑有顯著困難者之精神病患者。
5.家中有二位以上精神病者。
6.醫院住院個案,二週後即將出院經出院,準備計畫評估需個案管理服務之精神病者。
7.家庭/社會支持系統薄弱,需重建社會支持及資源系統之精神病患者。
8.生活面臨多重問題且無法自行解決之精神病者。
9.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轉介之個案。
「精神障礙者社區關懷照顧」計畫目前統一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派案,訪視員接受派案後,受理轉介資料,進行到宅居家訪視服務評估或電話追蹤服務,判斷其需求為短期服務(3個月內)或中長期服務(3個月以上)依其需求每月至少提供一次電訪及到宅訪視追蹤輔導,提供病人及家屬生活諮詢、心理輔導、精神疾病衛生教育、醫療資源、工作就業、社會福利、教育發展等相關諮詢,並依依關懷訪視評估結果,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提供服務並轉介適當服務資源,協助病人獨立生活訓練及適應社區生活並給予病人及家屬心理之支持,同時協助家屬處理病人突發性緊急醫療及異常事件。
98年度高雄市承接此計畫的單位有(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附設社區復健中心(2)、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附設第二社區復健中心(3)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附設社區復健中心(4)私立呈泰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共有6位訪視員,分別負責高雄市12個行政區的社區關懷訪視。在進行社區訪視前,每位訪視員初次會先以電訪瞭解個案或其家庭的基本狀況,在徵詢個案或其家屬同意後至家中進行訪視,但因目前詐騙手法眾多,許多民眾在接到電話時不免都會有些擔心與懷疑,若擔心受騙上當,可先請來電之訪視員留下姓名電話,再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醫政科聯絡,進一步確認是否真為社區關懷訪視員所致電,確保受訪者的安全,也希望本計畫的美意,使真正需要此項服務的個案及其家庭有所受惠。
聯絡電話請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醫政科(07)713-4000轉951李家妤個管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