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7 精神科急診簡介  
精神科急診簡介
 
精神科急診簡介
成人精神科 徐志堯醫師

在忙碌的臨床工作中,精神科急診常是忙碌而帶有挑戰性的工作,一天24小時對於病友的急性精神症狀的處理,或是危機介入的需要而提供服務。

本院每個月提供了將近300例急診的服務,雖然缺乏統計資料,但是下列引用於Synopsis第9版的資料也許可以提供作為了解精神科急診的參考:男女比例是相等的,但是未婚的比例較高。在全部的急診個案中,約有20%是因為自殺、自傷的問題,而10%是因為暴力,而40%有住院的需要。常見的診斷包含了情感性精神病(重鬱症、雙極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以及酒精使用的相關疾病。較多是在夜間就診,但是並沒有月份的差異。而和一般大眾看法不同有所不同,主要節日和滿月並不會帶來較多的急診。

正如一般急診醫療,精神科急診也有檢傷分類,但略有不同。下列情形具有需優先處理的條件:1. 有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或其他危及自身安全者 2.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引起嚴重副作用需立即處理者 3.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如幻覺、妄想或錯亂行為等症狀需立即治療者 5.嚴重情緒問題引起頭痛、頭暈、恐慌、現實感脫離、焦慮或憂鬱等症狀6.因違禁藥品、酒精或物質使用不當而致急性戒斷症狀或呈現嚴重精神症狀者 7.精神疾病患者出現暴力、攻擊、干擾、或破壞等行為,而危害他人安全者,最後是其他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後,有急診必要者。

對於工作人員而言,下列的原則是在面對精神科急診時必須銘記在心的:

1.自身的安全:接觸病人前盡可能的獲得相關資訊、對於可能發生暴力要警覺 (他院某主任的金句:相信你的直覺!)、環境的安全性、能立刻獲得他人協助、盡可能的和病患有良好的關係。

2.病人及他人的安全:使用所有可能的方法去避免自殺、自傷、及暴力的發生。當需要處理危險時,依照標準流程,別作英雄。

3.優先排除可能造成精神症狀的一般生理狀況。

上述的建議僅能代表一般性的原則,在目前多變的環境下,性侵害、兒童虐待、家庭暴力、重大意外事件、外籍病患…等等都是近年來的新興議題,也漸漸得出現在急診之中。在面對新的挑戰時,病人的隱私、人權等倫理問題也是我們急診工作中時時刻刻注意的一環。

作為病患到院最主要的途徑,急診代表了醫院的門面以及醫療水準的縮影。急診部門的同仁在忙碌的工作下,仍以最大的努力提供高品質的服務,雖然掌聲少而催促多,但我們仍樂於接受這個多樣而富挑戰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