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7 我的社會服務經驗  
我的社會服務經驗
 
我的社會服務經驗
院長 陳永興
社會服務工作是從學生時代就可以做起的,在我們想去幫助他人或做社會服務之際,常常會想,會不會很困難?有沒有這個能力?這樣的想法對不對?我想可以從我高中時候的經驗開始來跟大家分享。
我就讀台南一中時,因為一位西班牙神父∼袁國柱神父的誠心付出及關心,讓我開始相信,有人可以為了別人奉獻自己的時間,不求名利及地位,不貪圖任何好處,就是為了別人而付出而奉獻。這給了我很多的啟示,也在我心中播下了服務的種子。
  初考上醫學系時,在猶豫到底要重考法律系,或是唸醫學系的不安心情間徘徊,史懷哲自傳深深的影響了我的抉擇。我覺得自己可以做一個比較不一樣的醫生,可以像史懷哲一樣,到偏遠的地方服務、做很多真正幫助人的事情。
  在我是高雄醫學院的大一學生的時候,有一天報載高雄地區有個人家,父母俱亡,遺下三名孤苦無助的小孩。我一看到,便按著報載的地址找到這三名孤兒,最大的男孩小學六年級,依次是四年級、二年級。我擁著他們,把帶去的東西和錢給他們。就這樣子,這一年之間,我每個傍晚都出去當家教,把每個月家教所得的六百元,加上自己原有的六百元零用錢,拿去幫助那三名孤兒。可是照顧孩子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只有給他們物質上的滿足是不夠的。這讓我對於做服務有了第一個心得:要幫助別人,除了很有同情心以及愛心,除了很有奉獻的心及熱情的心,還要有很好的訓練,學習一些有用的方法,把事情做得更好。
  進一步,我在學生時期又發動高醫的同學,組成醫療服務隊,先到復健科受訓,學習如何幫一些小兒痲痺的孩童做復健,每星期一到六輪流分派一個小組到高雄市中正路的浸信會私立痲痺兒童育幼院去義務工作。一方面替痲痺兒童進行物理治療,一方面指導他們的功課,陪著這些小兒痲痺的孩子成長,一直到畢業。這也是高醫「幼幼社」的由來。在痲痺育幼院工作的同時,我也參加高雄「生命線」的義工服務,做了兩年多的義工。在生命線義工的訓練中,從不同專業的人身上學到了幫助別人及訓練自己的技巧、團體運作的技巧、自殺防治的相關概念等等。所以說,如果參加有很好組織的團體,團體的力量可以比個人的力量大得多,透過從許多專家身上學到的技巧,能去幫助更多人。
  在學生時代我已經開始訓練自己,怎麼去做組織、有效的服務及訓練,而在做服務的時候,經費很重要。現在我就要來述說我怎樣學習募款經驗。1970年代,台灣退出聯合國之際,多了很多大學生的服務性社團,當時,我集結了一群在各大學院校就讀的朋友(他們都曾經於高中時代一起住宿於台南一中天主教學生宿舍∼「百達宿舍」),組成了「百達山地服務團」,利用寒暑假,奉獻出自己的時間、勞力、精神、金錢、愛心與智慧,深入屏東縣霧台鄉的山地部落,去從事多方面的義務服務工作。
  我們除了醫療服務、籌募藥品,山地服務團也試著辦理儲蓄互助講座,協助原住民成立屬於自己的互助合作社,藉以改善他們的經濟生活。而這個服務團所有的醫藥、書籍、文具、運動器材、衣物,都是由團員自己辛苦募款籌來的。包括書包裡的小飾品、書籤、卡片…等,並且義賣自編的〝山之組曲〞的歌本,一本五十元、五十元這樣的累積,募集的金錢積少成多。這個山地服務團每年暑假上山一個月,寒假上山兩週,參與服務團的青年朋友,前後遞傳有數百人。
  畢業後,我選擇了當精神科醫師。之所以選擇當精神科,是因為在學生時代參與了很多社會服務工作經驗,告訴我去注意那些沒有人關心、有需要的人,因為他們可能不被大家注意,可能沒有人幫他。在與當時是台北市立療養院院長葉英 的研究後,知道了台灣因為缺乏精神科醫師及良好的醫療環境,加上社會上許多污名化的印象,對於精神科病人並沒有很好的照顧。我放棄在〝天堂〞的工作,投入民間精神科醫院的改革,費盡心力的想要把原來的〝地獄〞變成〝人間〞。
  這是我認為我應該要做的工作。什麼叫做「服務」,就是沒有人要的工作撿起來做,沒人要關心的人由你來關心,沒人注意的問題由你來注意,這才是真正的服務。而在擔任立法委員的期間,也試著推動許多醫療及弱勢族群的相關法案,包括職能治療師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精神衛生法、殘障福利法、特殊教育法…等。
  要為別人做事情需要一些犧牲,為了公眾的利益服務是正確的,而不是為了一己之利而做。如此一路走來,已經從學校畢業三十多年,但最初的理念就和學生時代的想法一樣,一樣的熱情,從服務的過程中學習到很多忍受挫折的勇氣。最後一個與大家分享的心得,那就是別以為你幫助他人就一定會獲得感謝,做好事有時候也會覺得很挫折,尤其是當別人還嫌你做得不夠的時候。但就是可以從服務的過程中慢慢的累積自己的經驗、培養接受忍受的勇氣,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永遠不要讓自己的熱情流失。能永遠保有赤子之心,就能繼續堅持下去,朝著自己的理想向前邁進,這也是社會服務工作者最大的力量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