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3 疫起遠離,一起回家  
疫起遠離,一起回家
 
●葉瑋 社會工作師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意指因為緣分,彼此成了同屋簷下生活的一群人。然而,家門中的真實樣貌,又真的是「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好又安康」嗎?有些曾經歷或正經歷共同生活的人們,因為各種原因產生了磨擦、傷害,甚至衍生出了一次又一次的家庭暴力。這當中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樣貌,根據家暴法第二條「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也就是說,透過肢體、口語、日常互動的行為都有可能成為暴力展演的形式。
家暴事件的發生,從發現、通報、保護令申請、處遇的介入,在時效上總有著一定的急迫性,但卻也非短時間內就可跑完相關的流程,當中倚賴著諸多不同的專業人力,共同守護著這些家庭。如同圖一所示,相關責任通報人員在獲知暴力事件發生後,需於24小時內完成事件通報,家防中心便開始進行分案、評估與介入,而被害人的驗傷過程、相對人審前鑑定的進行,都在在顯示了不同專業在整個家暴事件中的重要性。且不單在被害人的處遇服務上,相對人的處遇服務近年也成了焦點所在,如認知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等,本院也早有多年的辦理經驗。此外,107年起政府實施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擴大對高風險家庭之服務,並增設心理衛生社工服務,針對精照系統與保護資訊系統串接同時及曾經在案個案,屬精神疾病個案合併有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事件加害人身分者,在社區端持續地給予相關協助。無論何種專業,目的無他,便是希望透過自身領域的投入,減低相關事件的再發生。
實務工作的過程中,常聽到家屬對聲請保護令的最大疑慮多是「即便有了這個,暴力還是發生」,對這些有傷在身的家庭而言,當無法給予保證、立即免除家暴的危險時,保護令的聲請意願便降低了,更不論此舉可能激怒相對人,促使家庭關係更加破裂,怎麼看,對於被害家屬聽起來無非是一步險棋啊!然而,相關工作者的同理、陪伴家屬一同梳理保護令優劣勢,成了改變的第一步,坦承告知雖可能無法透過保護令的取得,讓家暴事件完全不再在家庭內發生,但加害人處遇計畫的執行促使更多資源介入家庭之中,且不單在於被害方,更展現在加害人(即難割捨的家人)身上時,便提升了保護令聲請的意願與處遇配合度。
近一年多來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的關係,工作型態、社交距離開始有了變化,所幸依據衛福部的資料顯示,109年1至3月全國家庭暴力通報案件約3萬2,000件,與108年同期相較,雖成長了約5%,但到了第四季卻較108年減少0.7%,從整體案件數量變化的趨勢來看,國內家暴案件未因肺炎疫情而明顯增加。然而,如同最前面所言,家人的相處無論有無肺炎的出現,都可能因各種原因產生變化,此時若能在家暴事件發生時,給予相關資源進入家門的機會,提供家庭不同的因應方式,無論對於加害人、被害人而言,或許都可以重新看到不一樣家庭樣貌,讓同進家門的一群人,除了受傷的關係外,有機會對家人有不同的理解與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