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4 團體力量大---淺談戒酒團體  
團體力量大---淺談戒酒團體
 
●成癮防治科 廖文慧

  在精神科成癮門診,有時會出現家屬帶著酒癮患者來看診,有時是酒癮患者自行就醫。不管是面對酒癮個案或是家屬,當他們講述自身與酒精的愛恨情仇時,常常會感受到他們的無力感及無助感。個案無力去戒除酒癮,家屬則是對酒癮個案不斷酗酒感到無助。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5)的定義,酒癮患者會出現以下幾項特徵:
一年內由於飲酒而反覆出現以下的現象:
1.不能執行工作、學業或家庭的角色責任;
2.對身體造成傷害;
3.即使造成社會人際問題等任何一項,仍繼續使用酒精;
4.無論任何時間和地點都要飲酒,喝酒後才感到舒服;
5.即使知道自己的身心問題是酒精引起的,仍然繼續使用酒精等症狀。

從以上這些特徵,可看到酒癮個案已無法工作及擔任家庭角色,促使家屬帶酒癮個案就醫。對於酒癮個案的治療可分為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但在藥物治療的部分其實有限,只能舒緩身體上的不舒服,卻無法解心理上的癮。心理的癮,則透過心理治療給予支持與鼓勵。
而心理治療,可分為個人心理治療與團體治療,就酒癮團體心理治療而言,主要是藉由治療者的引導,以及成員間的經驗分享,進一步覺察自身的問題。就像一位參加戒酒團體成員分享的:「說實在要參加這個戒酒團體前,我還在想說,怎麼可能參加團體就可以戒酒。可是我參加這幾次的團體後,我覺得透過大家分享戒酒的情形及方法,對我來講真的有用,酒量有慢慢減少了。」

在臺灣,戒酒團體大致可分為:
1.醫療體系:主要以精神科為主,治療型式可分為住院及門診。在酒癮患者住院或回門診時,參與由病房及門診辦理的戒酒團體課程。如台北馬偕醫院,便是醫師看戒酒門診,心理師同時帶戒酒團體。
2.社區體系:
(1)福音戒癮模式:如主愛之家及沐恩之家等,透過宗教的力量,進行身心靈的洗禮,回到正常生活。
(2)戒酒無名會:以讀書會形式辦理的戒酒團體,主要閱讀戒酒無名會相關資料,進行十二步驟的戒酒康復計劃。

  在戒酒團體中,每一位參加的團體成員,不管是持續戒酒中,或是還在喝酒,在戒酒的這條路上,都有著相似的心路歷程與經驗。這種相似感往往能讓酒癮患者產生「有人聽得懂我說的」的共鳴,使其飲酒及戒酒的經驗能被理解,同時也有個情緒紓發的管道,這是團體治療與其他治療不一樣的地方。如同團體成員所說:「我們要的不是安慰,而是力量。」

而團體就是產生力量之所在。

(戒酒無名會每週一下午一點半至兩點半,於本院一樓安管室旁的家族治療室辦理聚會,欲參加者可自行參加無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