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1 危機處置過程及分享  
危機處置過程及分享
 
社區精神科護士 廖珮君
一如往常收到緊急危機個案需派遣醫療團隊處置單,看了一下病情描述,了解此為一家防中心社工家訪女性個案,此個案育有二女(同住),案夫已過世,因在社區有擾民之行為,且有明顯精神症狀,幻聽、被害妄想,拒絕案女帶就醫及影響案女上學或生活作息,故申請派遣團隊評估個案精神狀況及協助就醫。

當日與醫師至案家樓下與衛生所護士及家防中心社工會合後一同上樓至案家(公寓四樓),予個案自我介紹、說明來意,個案仍不願開門、無病識感、精神症狀明顯、情緒顯激動且謾罵,故先聯絡員警到場,在溝通過程中聞到濃厚刺鼻氣味,懷疑個案欲開瓦斯,擔心危險性而先至樓下,故再聯絡消防協助,員警判斷該刺鼻味無礙,持續與個案溝通。個案見我們離開後,遂同意讓員警進入屋內與其溝通,員警與其溝通安撫多時趁其不備遂將其上銬,並且開門讓我們與消防人員進入,消防人員進入屋內檢視並無開啟瓦斯之情事,且已無聞到刺鼻味,經醫師診視後由員警遂與救護人員將個案帶往醫院強制就醫。

有感危機除加強平時之教育訓練,介入時也必須有高的敏感度,立即回應、且採取有效的因應措施,把握「妥適處理,臨危不亂」,減輕傷害。將危機帶來的傷害減至最低,此次處理過程是一個難得的經驗,期望個案在醫療及社工介入後不只疾病獲得改善、家庭互動緊張關係也能得以紓緩及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