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1 把療癒與復元,送達家門檻,帶到人心裡--以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實踐社區精神醫療的理念  
把療癒與復元,送達家門檻,帶到人心裡--以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實踐社區精神醫療的理念
 
社區精神科 徐淑婷
秋天時節,和陳盈鈺護理師坐了二十幾分鐘的車,到遠地的一個街口。這是我們第三次來了,不過這次訪視輕鬆很多,至少上樓梯時不用跳過一堆雜七雜八放置的物品。到了三樓,眼前坐在沙發上的50多歲的女性,頭髮剪得半長不短,穿著休閒衣服,很客氣地招呼著我們。實在很難和三個月前來訪視時,全身惡臭,頭髮髒亂,講話敏感地像刺蝟,狂飆的怒氣讓人屏息的那個婦人聯想在一起。這三個月,經過個案管理的努力,家人終於了解並且配合藥物治療,讓她看來很不一樣了,家裡也整理得乾淨。她喜歡自己的改變,覺得少一點不好的念頭和混亂的情緒,生活比較輕鬆。家人也很滿意,可以溝通與合作處理家裡的事務,也就可以安定生活,對未來有夢想。我們也很開心,因為達成了穩定病情的目標,也看到了穩定病情以後,病人與家人臉上的笑容。

這樣的社區個案管理,源自民國103年,發生震驚全台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104年又發生北投女童割喉案。一時之間,加深了社會大眾對疑似精神病人不定時炸彈的恐懼。精神疾病病人在社區裡面是否得到適當的治療,得到重視。於是衛生福利部在104年底,公告了「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劃」(以下簡稱品質提升計畫),希望能夠在急性期的時候適時地提供適切地服務。不料,這計畫還沒開始推行,小燈泡事件就遺憾地發生了。但也因為這樣,品質提升計畫也得到了相當程度的重視與支持。

到社區中訪視病人,向來是凱旋醫院的常態工作。例如,居家治療業務就是到府訪視,幫助不能到醫院回診的病友持續接受治療。也有社區危機處置,在社區中的干擾者疑似有精神疾病者,可以藉由公共衛生護士轉介到衛生局,由衛生局派案,醫師與護理師就會擇期前往診斷評估。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若是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視為嚴重病人。嚴重病人若是有自我傷害或是傷害他人的疑慮,可被強制住院治療。因此,社區危機處置的團隊,在病人達到這個嚴重層級時,也會護送到醫院治療。

但如果不是嚴重病人,或者是嚴重病人但是卻不到強制住院的標準,也不來醫院看診呢?例如,警、消人員協助送醫,但沒有住院;或者,經強制住院審查會審查後,未達強制住院標準而離院者;或者,門診或急診醫師建議住院,但病人不願意住院;或者,警消護送就醫次數3個月達2次以上,或是公共衛生護士認為需要加強治療,這些狀況都是屬於社區中精神病人高危機的狀態。這時,品質提升計畫的作法,就是醫師與護理師到府評估之後,還會繼續持續三個月的關懷訪視,做必要的資源連結與轉介。但品質提升計畫並沒有包括藥物治療,若需要藥物治療,或是更密集更高強度的心理社會治療,必須回到醫院門診或是銜接居家治療。

本院在陳正宗顧問領航下,率先響應政府這個社區精神醫療的新政策,不僅承接高屏澎區這項服務的龍頭角色,也承接了全國性的管理協調中心的業務。自105年來,我們一共服務了近450人次,讓不穩定的病人可以及時住院,或者能規律地追蹤治療。北至岡山楠梓,南到林園,東向大寮里港,西達旗津;並且和慈惠醫院、靜和醫院、旗山醫院、高雄三家醫學中心、屏安醫院、迦樂醫院、與澎湖醫院建立合作關係,讓需要的病友得到就近的照顧。精神疾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的漠視與輕忽﹔精神疾病也不算難治療,難治療的是我們的歧視與偏見。品質提升計畫,就是要透過心理支持與衛生教育,讓治療及早接軌,進而得以把療癒與復元的種子,放到病人與家人的希望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