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9 性侵受害兒童及心智障礙者之早期鑑定模式簡介  
性侵受害兒童及心智障礙者之早期鑑定模式簡介
 
●林耿樟 臨床心理師兼科主任

  2011年本院成為「高雄市性侵害案件早期鑑定模式」早期鑑定之專責醫院,以「被害人為中心」連結跨專業團隊合作,包括地檢署、警察局、精神醫療、家防中心等跨專業跨領域的多元合作,在最快時間內在受理12歲以下兒童或是心智障礙者(含疑似)之性侵害被害人完成的減述筆錄與相關的鑑定(含心理衡鑑、立即性創傷、創傷後壓力疾患、理解能力與表達能力、證詞可信度等),積極掌握有效證據,提高證詞可信度。過去司法上很多兒童個案因為陳述能力沒有相關科學根據可以判定,也就是沒有證明兒童個案陳述案情當時之可信度,以至於形成許多無罪判決。透過早期鑑定模式來強化個案的陳述能力,有助於用來佐證個案陳述的可信度。刑事程序中,早期鑑定模式有助於檢察官對案情之判斷與提高兒童性侵被害人的起訴率,早鑑報告也可以作為法官在形成心證過程中有利之基礎,也就是說早鑑報告可以佐證法官的認定。目前執行兒童早期鑑定的團隊成員具備豐富的學經歷與紮實的司法鑑定經驗,團隊成員包括兒青科專科醫師5位(包含督導醫師)、臨床心理師5位、社會工作師3位、司法鑑定專案助理1位。早期鑑定團隊採用被廣為具有實證基礎的訪談系統 NICHD 訪談程序(The NICHD Investigative interview Protocol),再依實際需求進行修改,以應用在取證上的技巧,具有明確的標準化流程及操作模式。由兒童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等的連結網絡合作,包括地檢署、警察局、家防中心等跨領域的多元合作。為進行減述筆錄與相關的鑑定程序之隱密性,有別於一般司法精神鑑定獨立規劃本院2樓空間為兒童及心智障礙者鑑定空間。由家暴中心個案管理師引導進入鑑定空間,且本院主責司法業務行政人員負責完成掛號等行政程序,使接受鑑定評估之兒童或心智障礙者、陪同家屬直接進入鑑定空間,具明確方向感與便利性。以兒童或心智障礙者為中心規畫環境設備設施,建構溫馨、親近感的會談空間,會談空間有適合兒童的座椅、適度提供玩具,使受鑑定人能自在、安全、放鬆,另外為能容納不同專業進行鑑定與避免造成受鑑定人壓力情境,設有鑑定前討論的觀察室,使受鑑定人在短時間內適應環境進行陳述,同時過程中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證詞,當日完成影音燒錄交檢調單位存查。另外,在硬體設備及進行鑑定安全管理因應上,在會談間設有緊急鈴,同時有檢調、警政、家防中心個案管理社工師陪同被害人,使接受鑑定評估者能更自在、安全、放鬆。

鑑定流程
  早期鑑定流程共分為五大階段(分 3 次進行、1個月完成鑑定報告),第一階段為受理案件,第二階段為減述偵訊筆錄,第三階段為醫師診斷及社工師與家屬晤談,第四階段為心理衡鑑,第五階段撰寫完成早期鑑定報告,見下圖:

  統計至2017年底,本院共執行85案。根據本院參與趙善如教授所做之「高雄市性侵害案件專業團隊早期鑑定模式成效評估研究案」中所做的質性訪談,歸納本早鑑模式成效包括檢察官肯定早期鑑定報告書給予的訊息,並且認同早期鑑定制度,尤其對陳述能力有限的個案很有幫助。因為有醫療團隊的參與,對於個案證詞可信度的說明更細緻,使檢察官更能理解個案的限制與狀況。除政府機關表揚之外,亦引領其他縣市之參訪與學習。未來本院將持續推廣此模式,期提升兒少及心智障礙性侵被害人的司法權益,並藉著網絡合作來達成「專業、同理心、人性化」之目標,繼續為受性侵之兒童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