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9 別愛上恐怖情人 男女分手該怎麼辦  
別愛上恐怖情人 男女分手該怎麼辦
 
●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 何志培

案例一
報載某大學研究所畢業、任職會計事務所的張男,不滿在幼稚園擔任教師的林姓女友要求分手,他疑似強拍裸照,威脅散布逼合不成,即在她住處附近持水果刀狂砍其女友40刀,行凶後還不斷砍劃自己的頭、頸及腹部自殘,並對遺體做出猥褻動作,警方將張男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據警方調查,兩人吵架時,張男以 「殺全家」威脅,讓女友害怕而提分手,張男不滿以致引發殺機。

案例二
媒體報導台中地區曾發生一起兇殺案,有一男一女被民眾發現,雙雙倒臥在血泊中,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死者分別是18歲王姓男學生和16歲吳姓女學生,警方初步調查,王男很可能是預謀殺人,行兇後再自殺。推測該男生騎車撞倒女生後,持刀行兇,再往自己身上刺了6刀,兩人雙雙倒地。嫌犯做案幾天前曾在其臉書上表示,從 「交往中」 改成 「一言難盡」 ,還寫下 「死、一點都不可怕」 的消極字眼。
當大學生鄭某在台北捷運掄刀砍殺無辜的乘客時,留給社會大眾的是震驚與痛苦;上述這位新世代的張性青年人,怎麼會變得如此冷酷與血腥?當大家的驚恐心情才平靜不久,案例一這位碩士青年竟在風雨交加下殘忍砍殺,使其女友喪命,斷送了一位母親所鍾愛的女兒,亦讓自己的家人終身抱憾!
愛情既美也很浪漫,追求愛情更是年輕人最美麗的嚮往;當走過歲月再回頭觀看來時路,使人午夜夢迴微笑、並甘之如飴的還是那青澀的初戀。曾幾何時,在一些青年人中,愛與恨已變得如此接近,其思考邏輯意味著 「你愛我,和我在一起;你若不愛我,也不能離開我」 ; 恐怖情人的關係,讓浪漫的愛情變得像零和遊戲一樣的恐怖。這絕對不是愛,而只是場一廂情願的夢!當對方要求分手時,就是動手殘殺對方的時候!

青少年的情緒問題
  在心理層面,心理學家艾瑞克森 (Erikson) 認為青少年時期正處於自我認同與自我混淆的發展關鍵,面臨自我角色統整的危機;若發展順利,則自我觀念明確,追尋目標肯定;否則即失去生活方向,感到徬徨與迷失。
  在情緒層面,一般稱青少年期為情緒風暴期,起因於自我意識強烈而欠缺調適,故在情緒表達上,既不能再像兒童期之幼稚依賴,亦無法如大人般成熟獨立。如案例二的王姓男學生幾天前在臉書上的感情狀態,即顯示其精神大受打擊。當舊有的行為模式不敷應用,新的價值觀又尚未建立,青少年極易形成情緒緊張且不穩定,再加上成長過程中的各重壓力,這些都是造成青少年情緒變化強烈的原因。

青少年的性好奇
  數年前一則震驚社會的新聞 「台鐵性愛趴」 引起 「道德倫理」 與 「性愛主權」 的激辯,其實就是追求個人刺激、滿足被偷窺慾望,經過媒體渲染報導、網上討論後,無法避免 「誤導」 青少年對性愛的認知。事件當事人,未成年的女學生小雅事後坦承 「很後悔」 , 並對殃及父母的生活感到抱歉。
青少年對性知識的渴求,是青春期性心理發展的自然現象,既不是羞恥,也不是罪惡。正確的性知識,能促進性心理健康發展,改變對性的無知,破除對性的好奇,為生理和心理的成熟打下良好基礎。
  筆者提醒,兩性 「連合」 不只是身體的,更是 「全人的連結」 。美國已有科學報告指出,最保守的夫婦,對其性生活是最滿意的,因為有愛與忠誠。基於此,切勿把 「開放」 當 「開明」 ,家長是影響青少年的關鍵。當青少年對性要作出抉擇時,家長的影響占49%,其影響力居首位。所以,父母千萬勿放棄教育子女的權利。
  案例一的張男在網路上認識林女,兩人從互相欣賞到陷入熱戀,張男常將兩人相戀點滴貼在臉書上,還甜蜜地共遊香港;惟張男脾氣暴躁,林女發覺後雖有意分手,仍給張最後一次機會,不料張男卻動粗,甚至強拍裸照,嚇跑女友,最後竟讓情路變成絕路!
  事實上,愛情乃是兩個主體的互相學習與互相尊重,在這個學習過程中一起成長。即便是好友也會有分手的一天,如何在分手的那一天,也就是做為對他/她懷念特別多的起點;而絕不是對他/她恨得特別多的起點,顯然這個課題一直都是吾人需要學習的地方。

兩性交往暴力肇因分析
  筆者從事臨床實務數十年,認為兩性交往的暴力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項:1.缺乏追求異性的能力,遭拒絕後即惱羞成怒;2.經常與對方激烈爭執,甚至引發肢體衝突;3.過度依賴對方或操控其自由;4.婚前性行為氾濫,心生不滿與報復;5.另一方劈腿,認為遭到背叛;6.要求分手,即認為遭到欺騙或被甩;7.少部分的人罹患精神疾病。
  在上述七項因素中,主要還是由愛生恨、劈腿行為、不當分手方式等激怒對方,遂以兇殘手段、暴力相向。
  有人一輩子都沒嚐過分手滋味,但大部分的人,在享受甜蜜戀愛的果實後,大多面臨分手的抉擇;如案例一的男女雙方,交往不到一年,後來因林女堅持提出分手,惟張男無法接受,甚至多次恐嚇要殺死她。

分手的策略
  女性決定提出分手時,首先應觀察妳的愛人,根據其人格特質擬定安全可行的分手策略,畢竟 「暴力不會憑空出現」 。究竟要如何分手才是理性?才能避免情緒失控,以致於爆發不可收拾的衝突?學者巴斯塔 (Baxter) 曾將分手的方式分為十二種,其中有較具建設性的,也有較為負面的 (見表)。
  若發現伴侶有情緒不穩定、思想偏激、肢體暴力等三特徵,想分手時一定要事先做好安全計畫,再悄悄遠離,切莫直接提出分手,否則難以美好收場。
  分手前要有安全計畫,如搬離現居、盡量讓對方找不到;轉換工作,並讓同事都知道自己的狀況;更要讓家人也知道此事,做好安全準備,以免對方找上門時遷怒、遭不測;必要時還可聲請保護令。也切記別貼在臉書上,以免對方發現行蹤。
  與致命愛人分手時,應盡量突破兩人感情的 「封閉系統」 ,向外求援,如向對方家人告知可能分手,請他的家人多關心他;若對方仍持續糾纏,可考慮報警以求自保。
  本人認為,因感情生變而做出暴力行為的人,與該人的人格特質及家庭教養、環境因素有相關;危險情人做任何事情常以自我為中心,一定要別人照他的規則走,控制欲強烈,身旁少有知心朋友,因此把其情人當成唯一依賴的對象。

結語
現代男女在交往時,要學會彼此相愛、互相珍惜。經上記載:「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生命,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福音13:34) 分手是一種自我瞭解及促進個人成長的歷程,而自我毀滅、傷害他人的做法,都不合聖經中上帝所賜的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
新世代的年輕人,是否應該重新拾回對愛情那種相知、相惜的感覺,別讓它任意變質!至於在案例一中痛失愛女的林媽媽,筆者期盼她能面對現實,增強適應能力,盡快走出喪女的陰霾。

巴斯塔的十二種分手方式
類別 內容摘要
單面分手 (unilateral break-up) 一方提出分手並付諸行動
雙面分手 (bilateral break-up) 男女均以行動來分手
間接分手 (indirect break-up) 個人未明說要走出情侶關係
直接分手 (direct break-up) 個人清楚說出要分手
退縮 ( withdrawal ) 逃避、簡短接觸、不回信、不回電、不主動邀約
假裝暫緩 ( pseudo-de-escalation ) 向對方說假話,暫時不要來往,緩一陣子再說
提升關係成本 ( cost escalation ) 假裝向別人示好,讓伴侶悲傷,以便彼此容易分手
討論關係的表白 (state of the relationship talk) 於討論彼此關係時,表達不滿及分手的意願
無法妥協 (fait accompli ) 直接說出關係已結束,沒有討論也不能妥協
逐漸淡化 ( fading away ) 雙方沒有明說,惟深知關係已慢慢結束
妥協再見 ( negotiated farewell ) 雙方願對關係結束之事做溝通,言詞間不帶有恨意
歸因式衝突(attributional conflict ) 雙方經常為分手原因以及到底是誰的錯而爭執
製表/何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