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7 社會福利與心理衛生  
社會福利與心理衛生
 
●陳怡達社會工作師

  精神病患的安置一直都是很重要的議題,背後隱藏著家庭支持度與社會接納精神病患的態度。當家庭的能量有限,無法支撐精神病患的照顧時,安置便會是考量之一。回顧美國的精神科發展史,美國第一所的精神科醫院由維吉尼亞的威廉斯堡在1773年設立,1845年狄克斯以社會運動倡導的方式在紐澤西州特倫頓(Trenton New Jersey)成立了州立的精神病人(收容所)醫院。1907年麻省醫院聘請社會工作員為心理疾病之病患服務。爾後,病患的社會福利服務是地方還是中央的職責一直有所爭論,在狄克斯的爭取下,有了精神科醫院來治療跟安置病患,且由州政府來負責,但狄克斯更希望中央可以負責。受到喀爾文教義(附註)的影響,政府並不主動提供社會福利。一直到美國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才發覺到社會結構對一個人的影響,逐漸介入精神病患醫療與收容。

1980年以前台灣精神病患服務是社會救助的一部分,當時的醫療是用來收容病患,減低社會問題,1990年精神衛生法通過立法後,精神疾病預防及醫療部分由衛生主管機關負責,積極治療與復健,降低消極收容與養護的方式,1995年慢性精神病患列入殘障福利法當中保障。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近年來統計,全球都受到心理疾病的影響,各國政府將心理疾病與藥物濫用問題納入社會政策當中,在2007年時建議,應該要限制精神科醫院,減少機構化,並且建構社區心理衛生服務,發展綜合醫院的心理衛生服務,將心理衛生服務融入基層健康服務,建立非正式的社區心理衛生服務。

2013年衛生福利部正式掛牌後,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規劃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幾點:
1.心理衛生行政體系、醫療體系及公共衛生連結
2.心理衛生人力資源養成與精進
3.心理健促進與精神疾病預防
4.心理健康基層照顧服務
5.高風險群的早期介入

以本院的治療模式復健為例,除了門急診、住院的醫療外,復健方面包括減少全日住院為目標的日間留院,適應社會生活的社區復健中心以及在最少限制的情況下,給予個案社區獨立、生活能力訓練的康復之家,若個案已經符合精神病患照顧體系五、六類,呈現慢性化需長期生活照顧者,本院附設大寮精神護理之家則是長期安置機構,提供生活照顧。本院社區精神科提供個案回歸社區後的定期追蹤,如居家治療、社區照護、自殺關懷、社區關懷等服務。期待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能夠爭取更多的預算,投入心理衛生領域的預防與治療,並考量到不同年齡、性別及特殊族群的需要,提供更多的資源在復健、安置資源的建置。

參考資料:
1.社會福利模式—從傳承到創新研討會http://www.cares.org.tw/files/4200/80/1-2--%E7%B0%A1%E6%98%A5%E5%AE%89.pdf
2.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兼述心理衛生社會工作

附註:
喀爾文教義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認真工作,努力賺錢。事業上的成就代表上帝對那個人的祝福,所以信徒應當努力工作,藉著成就來見證上帝對他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