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16 居家治療甘苦談  
居家治療甘苦談
 

● 廖珮君 護理師

  為服務每位因身體或各種疾病問題而無法至醫院規則門診治療的個案,於是衍生出了由醫護人員到社區來為個案進行治療的服務,便是居家治療。

  符合居家治療之個案條件為下列幾項:
1.符合轉介社區復健之精神疾病診斷
(1)老年期及初老年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2)亞急性譫妄。
(3)其他器質性精神疾病。
 (4)思覺失調症。
 (5)情感性精神疾病。
(6)妄想狀態。
 (7)源自兒童期之精神疾病。
2.精神疾病症狀明顯干擾家庭及社區生活之精神疾病病患,且拒絕就醫。
3.無病識感有中斷治療之虞。
4.精神功能或職業功能退化,需居家照護者。
5.日常生活安排功能退化者。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案,可透過於門診時醫師的轉介來申請,當審核通過後便會開始銜接居家治療。

  而居家治療的目的在於透過這種治療方式來達到個案的病況持續穩定,並能夠在社區中適應及生活,避免成為潛藏在社區中的不定時炸彈,加上近來層出不斷的社會事件,往往都會與精神疾病連結起來,導致其他在社區中持續努力的病人們不免會受到些不平的歧視與對待,有很多病人還是很可愛的,譬如說每個月會主動詢問何時至家中治療的啦,或是都乖乖在家中等候的啦!當然,也是會碰到一些頑皮的個案,你追我躲的跟你玩著捉迷藏。

  此外,也透過居家治療能帶出給病人家屬及社區民眾衛教精神疾病的機會,來降低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病患的有色眼光及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