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1 暴露症的心理分析與治療  
暴露症的心理分析與治療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兼臨床教師 何志培

  媒體曾報導一位罹患暴露症的大學生,他對記者說:「我得了一種病,像癌症一樣無法根治;癌症,最後可能會死,可是我的病要跟我一輩子!」

暴露症案例
此患者叫小王(男、25歲),某大學三年級學生,有一位要好的女朋友。年輕人愛情、學業兩得意,直到小王被抓到某警分局後,女朋友、同學和家人,才知道小王患了此種怪病。

病發時小王全身像爬滿了螞蟻,一口一口往心臟啃蝕;即使沖冷澡、跑五千公尺,或把自己反鎖家中,仍無法抗拒病魔的纏繞,直到無法克制時,小王只好出門。他通常會坐火車從桃園的家到台北,找有女高中學生群的地方下手,例如育達高職。育達對面的民宅是他最常去的「地方」。他常站在高處遙望女生教室,等她們下課湧出教室之際,小王面對他們,把自己的褲襠一拉,暴露出陰莖。高職女生的尖叫聲何其甜美,只要叫一聲就好。小王忍不住、洩了。

暴露症的定義
根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DSM-5),所謂「暴露症」乃指經過至少六個月以上,患者藉由暴露自己生殖器於不知情的人面前而體驗到重複而強烈的性喚起,呈現在幻想、衝動或行為上。該人對未經同意者的性衝動訴諸暴露行為,或這些性衝動或幻想引起臨床上顯著苦惱,或使其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受損。
也有些學者認為,暴露症的定義乃指:一個人在不適當的情況下,對陌生異性有意地暴露其生殖器;而在暴露的同時,有些還會擺出暗示性的姿勢或自慰,惟通常只是暴露而已。至於所謂「不適當的情況下」,乃是指在公開或半公開的場合,如公園、百貨公司、戲院、公車上、教堂或馬路上等;而所謂「有意」乃指當事者自知其意圖。
其實患者在暴露下體,令對方「目睹」而不自在或驚嚇之餘,通常是不會有進一步的侵犯行動,有的還會「自行迅速溜走」。一般來講,患者並沒有什麼危險性;惟患者另有其他精神異常,則有可能會攻擊對方。雖然暴露症沒有什麼危險性,它仍屬違法行為,因他可能使目睹者的心靈受到創傷。
個人的不成熟

  暴露症最可能的成因是「個人的不成熟」,學者魏吉格發現,由法院轉來接受治療的暴露症患者,有60%皆屬此類。這類患者在其他方面也許相當正常,惟性別角色的發展則顯得不成熟,他通常有一位過度保護他的母親,對性及自慰抱持清教徒般的態度;當他進入青春期後,對自己的「男性氣概」感到懷疑、懼怕,在接近異性時會產生害羞、自卑感、缺乏自信,不敢跟女性做實際的性接觸,惟又很想證明自己的能力,結果以暴露其下體讓對方嚇得花容失色來「證明自己的能力」。
據研究顯示,約有一半的暴露症患者是已婚的,惟在婚姻的性關係中通常無法獲得滿足。已婚的暴露症患者,其發作常是在面臨婚姻衝突或緊張情境時,以「暴露」 發洩其內在的壓迫感,此可視為重返青春期自慰行為的「退化作用」,他們常是在自慰時暴露自己。

  此外,有些精神科患者,如思覺失調症或智能不足者,又或在情感上有情緒障礙,或定向感障礙的個體等,也可見到暴露行為。他們對這種「社會所不容」的行為也許毫無所覺,「暴露」只是他們眾多症狀中的一環而已。一些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患者,也會有「公然暴露」的行為,惟他們如此做並非為了性滿足,而是想「讓大家好看」的反社會行為。

小王童年的境遇
從過去成長史得知,小王的童年有著別人無法想像的悲傷境遇。父母早年離異,各自另組家庭,沒人想要小王這個多餘的孩子。父親於是把小王丟在守寡的祖母家,祖孫倆相依為命。即使貧寒,祖母對小王的照顧還是無微不至,幫小王洗澡,和小王一起睡覺。直到小王上國中懂得男女授受不親時,方查覺「好像怪怪的」。為了逃離這種揮之不去的陰影,小王國二即離開家、離開祖母,開始半工半讀的生活。

某次小王在學校上廁所時門沒鎖緊,被風給吹了開來;恰巧有一群女同學經過,看到正在小解的他,在保守的鄉下可是不得了的事。女生們個個驚聲尖叫,跑離現場。惟這些叫聲讓小王興奮莫名,並達到性高潮。因這次突發事件,小王嘗到暴露帶來的快感。自此以後,小王上了癮,像患了一種無藥可救的病,無法自拔。

小王當兵時,是發病率最高的時候;幾乎每星期放假,他即忍不住去做這樣的事。其後小王交了女朋友並發生性關係,仍覺得暴露時所得的快感,比性愛更刺激。他深知此種病態行為不好,也擔心被扭送警局、被路人恥笑,一定相當難堪。他甚至不敢想像女朋友、同學知道他是那樣在公開場所露出陰莖,丟人現眼的「暴露狂」時,會以什麼樣鄙視的眼光看他。

即使如此,這種慾念仍像難忍的食慾、性慾,喚醒他壓抑著的情緒;縱然他知道有危險,還是忍不住每隔一、兩星期,就跑到有成群女生的高中職校附近,暴露下體。。

小王很喜歡到育達高職對面的民宅,一直都能得逞。他會被逮可能是出現頻率過於固定,當埋伏的教官和男同學一擁而上時,他相當驚訝。接連而來的一陣拳打腳踢、唾沫相向,更是他始料未及。被送往警局時,小王苦苦哀求員警不要通知他年邁的祖母和女朋友,拜託同學幫他領錢到地檢署交保,後來依妨害風化罪被判緩刑。

暴露症的成因
暴露症是一種較常見的性心理異常行為,以男性患者居多,女性很少見,男女之比為14:1。暴露症的成因目前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導致此症的原因有下列幾種:
一、從種族和個性發展的角度來看,暴露症是原始性行為的釋放。
二、與環境有密切相關。
三、性格上的缺陷,例如太過內向、適應性差和婚姻失敗也是暴露症發生的原因之一;此外,也不排除智能不足及精神病人的所為。

暴露症的發病年齡在17~54歲之間,易發生年齡在25~35歲之間。其表現為患者常在黃昏或不太暗的夜晚,在街頭巷尾、公園或電影院附近人不多的地方,或十分擁擠但有機可乘的地方;也有白天作案時,常選擇行駛中的公車,或站在住房的窗口、門洞等隱僻角落,當異性走近時突然暴露自己勃起的性器官,使對方驚恐不定、羞辱難耐,或恥笑辱罵。

  患者則從中感到性興奮,然後迅速離去。有的還伴有其他行為,如在暴露的同時與對方說話,證明其生殖器是正常的;或大喊大叫,同時伴有自慰行為;還有的試圖與對方的手接觸。有時兩、三種行為同時出現,惟通常沒有性暴力行為,不直接侵犯女方身體,只是在對方的驚叫、厭惡和辱罵聲中獲得性的滿足。

  越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受害者的反應越強烈、情景越緊張、冒險性越大,患者性興奮程度越高,有時甚至哈哈大笑,手舞足蹈。暴露症患者裸露的程度不一,男性多數僅顯示生殖器;女性顯露乳房,少數暴露全身。因此,有些專家把暴露分為上型(乳部)、後型(臀部)、前型(陰莖)。

暴露症之治療
  暴露症者的意識大都是清醒的,他們在事後往往很懊惱,特別是被人當作「流氓」抓起來後更是羞愧難當、懊悔不迭。惟面對暴露衝動時又難以控制,暴露症的治療效果與患者發作次數和病史有關,首次作案即被發現並進行治療和處罰,其效果明顯;作案次數越多,越難治療。從目前暴露患者的治療情況來看,以心理和行為治療效果最佳,常用的治療方法有下列幾種 (見表) 。

結語
  我們皆希望能保護受害者,惟對於那些呈現暴露症行為,尤其是第一次犯案者,加以監禁似乎過於嚴厲。近年來在某些國家和地區,已經以治療代替監禁,且治療主要由精神科專科醫師來處置。此等患者自知有病,卻沒有勇氣去找醫師。他們在入獄、判刑的恐懼下願意合作,惟退庭後又不願繼續接受治療。
對於上述報載的王姓大學生,筆者相信只要他有強烈治療動機,完全配合醫師指示,必能走出暴露症的陰霾。

暴露症之治療方法  製表/何志培
認知領悟療法
引導患者回憶童年的生活經歷,尋找引發暴露症的根源,由淺入深分析暴露行為產生的機轉,使患者認識此行為乃兒童期性遊戲的重現。在認知領悟下,多數患者能使其性心理成熟起來,從而矯正性異常行為

厭惡療法
誘導病人在想像暴露行為的同時,給予厭惡刺激,如用電流或橡皮圈等刺激手腕、皮膚乃至生殖器;或肌肉注射催吐劑使其嘔吐,破壞患者病理條件反射,以強化抑制直到消除已建立的條件反射

科學性教育和健全人格的培養
性知識貧乏和性格缺陷如孤癖、拘謹、害羞、沉默寡言等,常是性異常行為產生的溫床;故推行科學性教育和培養健全人格為防治暴露症的良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