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1 一個精神科醫師看強制住院  
一個精神科醫師看強制住院
 
●專科醫師謝金村

  從住院醫師在精神科訓練開始,我個人在精神科的資歷算了一下也已經六年多,無論是住院醫師階段還是現在的專科醫師階段,我都曾經參與過強制住院,每次執行時心裡總是會百感交集,但也有種不得不這麼做的無奈。
根據精神衛生法所列,精神病患者一但因為精神症狀導致怪異思想與奇特行為,且無法處理自身之事務,經過一位專科醫師認定後就可以診斷為嚴重病人,若在嚴重病人的狀態下還有自傷與傷人行為或可能性,經過兩位專科醫師認定後就可以進行緊急安置並安排強制鑑定。

  上面這些硬梆梆的法律條文是我們一定要遵守的,但實際上在臨床急診會遇到的個案狀況又是百百種,很難以上面的條文就能一概解釋之,我們也只能在遇到病患時見招拆招。早期自己還很年輕時常常會想說也許眼前的這個病患並沒有這麼嚴重,隨著經驗越來越多,也越來越了解到…很多病患的狀況是無法單單從急診短短半小時內的觀察與評估就可以徹底診斷與治療的,很多時候還是得要經過一段時間的住院觀察才能看見其疾病的全貌,這時的強制住院就相當重要,讓病患留在醫院裡面住院評估,總是比病患離院後出狀況來得好掌握,也較能維護到病患與其家屬或其他民眾的安全,同時這也是無奈之下得到的重要結論。

  未來的日子還很久,精神衛生法在強制住院這個部分也許也還不夠完備,只能期許累積的案例與經驗夠多,再慢慢調整法律條文,達到一個既能顧及人員安全與病患權力的目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