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8/12 104年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開跑了  
104年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協助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開跑了
 
█社工室 蔡曉琦
  為協助低收入戶邊緣戶等弱勢族群,排除其就醫障礙,維護其健康,設籍高雄市的市民,符合以下條件:低收入戶(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中低收入戶(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其他經濟弱勢(符合各級政府依其相關規定補助之經濟弱勢者或由各級政府認定經濟困難並開立證明者,抑或符合本市街友安置輔導辦法者)。補助項目包含:健保欠費、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救護車費用、偏遠地區(甲仙、六龜、桃源、茂林)交通費、掛號費、醫療特材費用、急診留觀費用、無健保身分者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限健保給付範圍內),補助以104年度費用為限,每人每年申請之補助款以30000元為上限。
  申請辦法: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一、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居留證或護照影本(有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二、經濟困難資格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各級政府依其相關規定補助之經濟弱勢證明或由各級政府認定經濟困難並開立之證明或街友、遊民安置輔導辦法之證明)。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亦可由醫院、區公所、衛生所代為轉送。辦理之醫院包含: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高雄市立岡山醫院、高雄市立鳳山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健仁醫院、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高雄靜和醫院燕巢分院、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附設慈惠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建佑醫院等17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