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9 恐怖情人滿口愛, 談男女分手該注意的事  
恐怖情人滿口愛, 談男女分手該注意的事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兼臨床教師 何志培
報載某知名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任職會計事務所的張男,不滿在幼稚園實習的林姓女友要求分手,他疑似強拍裸照,威脅散布逼合不成,日前在女友住處附近持水果刀刺死女友後自殘,還對遺體做出猥褻動作,其女友的頸部幾乎被砍斷,警方將張男戒護就醫,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
當大學生鄭某在北捷掄刀砍殺無辜的乘客時,留給大眾的是震驚與痛苦,這位新世代的青年,怎麼會變得如此冷酷與血腥?當大家的驚恐心情才平靜不久,一位具有碩士學歷的青年竟在風雨交加的早上殘忍砍殺,使其深愛的女友命喪黃泉,他在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卻在殘忍的血光中斷送一位母親鍾愛的女兒,也讓自己的家人終身抱憾!
愛情不但美也很浪漫,追求愛情亦是年輕人最美麗的嚮往。當走過歲月再回頭觀看來時路,使人午夜夢迴微笑而甘之如飴的多半還是那青澀的初戀故事。惟曾幾何時,在一些新世代青年人中,愛與恨已變得如此接近, 「非彼即此」 的思考邏輯意味著 「你愛我,和我在一起;若是不愛我,也不能離開我」 恐怖情人的關係,讓最浪漫的愛情變得就像零和遊戲一樣的恐怖。這絕對不是愛,而只是場一廂情願的夢!當對方要求分手時,就是動手殘殺對方的時候!
媒體報導張男去年底在網路上認識林女,兩人從互相欣賞到今年三月陷入熱戀,張男常將兩人相戀點滴貼在臉書上,今年六月還甜蜜地共遊香港,惟張男脾氣暴躁,林女發覺後雖有意分手,仍給張最後一次機會,九月初答應同遊日本,不料張男卻動粗,甚至強拍裸照,嚇跑女友,最後竟讓情路變成絕路!
事實上,愛情乃是兩個主體的互相學習與互相尊重,在這個學習過程中一起成長。即便是好友也會有分手的一天,如何在分手的那一天,也就是做為對他/她懷念特別多的起點,而絕不是對他/她恨得特別多的起點呢?顯然這個課題一直都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
筆者從事臨床實務三十多年,認為兩性交往的暴力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項:1.缺乏追求異性的能力,遭到拒絕即惱羞成怒;2.經常與另一方發生激烈爭執,甚至引發肢體衝突;3.過度依賴對方或操控其自由;4.婚前性行為的氾濫,心生不滿與報復;5.另一方劈腿,認為遭到背叛;6.要求分手,認為遭到欺騙或被甩;7.少部分罹患精神疾病。
在上述七項因素中,主要還是由愛生恨、劈腿行為、不當分手方式,激怒了對方,遂以猛烈手段兇殘地暴力相向。
有人一輩子都沒嚐過分手的滋味,惟大部分的人,在享受戀愛甜蜜的果實後,大多會面臨分手的抉擇。如本事件的男女雙方,交往了半年多,後來因林女堅持提出分手,惟張男無法接受,並多次恐嚇要殺死她。
女性決定提出分手時,首先應觀察妳的情人,根據其人格特質擬定安全可行的分手策略,畢竟 「暴力不會憑空出現」 。究竟要如何分手才是理性?該如何分手才能避免情緒失控,以致於爆發不可收拾的衝突?學者巴斯塔 (Baxter,1984) 曾將分手的方式分為十二種,其中有較具建設性的,也有較為負面的(見表)。
若發現伴侶有情緒不穩定、思想偏激、肢體暴力等三特徵,想分手時一定要事先做好安全計畫,再悄悄遠離,切莫直接提出分手,否則難以美好收場。
分手前要有安全計畫如搬離現居,盡量讓對方找不到;轉換工作,並讓同事都知道自己的狀況;更要讓家人也知道此事,做好安全準備,以免對方找上門時遷怒、遭不測;必要時還可聲請保護令。也切記別貼在臉書上,以免對方發現行蹤。
筆者個人認為,許多人可能無法接受為了一段感情竟然要搬家、換工作,惟真的碰上恐怖情人,也只能這麼做,以求保命。
與致命愛人分手時,應盡量突破兩人感情的 「封閉系統」 ,向外求援,如向對方家人告知可能分手,請他的家人多關心他,若對方仍持續糾纏,可考慮報警以求自保。
外界質疑張男是 「人生勝利組」 ,所以不懂得面對挫折而肇禍。本人認為,因感情生變而做出暴力行為的人,與該人的人格特質及家庭教養、環境因素有相關,與張男曾經是 「人生勝利組」 不見得有直接關聯;危險情人做任何事情常以自我為中心,一定要別人照他的規則走,控制欲強烈,身旁少有知心朋友,因此把其情人當成唯一依賴的對象。
現代男女在交往時,要學會彼此相愛、互相珍惜。主耶穌曾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生命,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福音13:34)分手是一種自我瞭解及促進個人成長的歷程,而自我毀滅、傷害他人的做法,都不合聖經中上帝所賜的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
新世代的年輕人,是否該重新拾回對愛情那種相知相惜的感覺,別讓它任意變質!至於在本事件中痛失愛女的林媽媽,筆者期盼她能面對現實,重新尋回自我,增強適應能力,盡快走出喪女的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