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11 『狼人再現形』─談性侵害加害者的類型及其心理特徵  
『狼人再現形』─談性侵害加害者的類型及其心理特徵
 
■兒青科 周植強醫師
強姦案件,『狼師』對國、高中生甚至是小學生、幼稚園學童的性侵新聞,抑或是父親對女兒的亂倫獸行,翻開報章或打開電視,可謂無日無之。吾人能夠對性侵害加害者有多一分的了解,就能對性侵害防治的工作有多一分的助益,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也。
性侵害加害者的分類方面,一般以受害者的年齡可區分為:(1)強暴成年人的『成人強暴犯』(rapist),以及(2)侵害未成年人的『兒童性侵害犯』(child molester)。
心理學家Groth於1983年針對『成人強暴犯』區分為三種類型:權力型強暴 (power rape)佔55%、憤怒型強暴(anger rape)佔40%、以及凌虐型強暴(sadistic rape)佔5%。
『權力型強暴』:此類型的性罪犯乃透過以強制力或武器,威脅將對被害人作身體傷害而恐嚇被害人,以達成尋回權力感,並控制被害人。身體上的攻擊常只是用來控制並制服被害人以達到征服被害人的目的。此類強姦犯的人際溝通能力甚差,在生活之中充滿了『性與非性方面的不夠格感』(sexual or non-sexual inadequacy),因其少有個人表達情緒的管道,『性』就變成其自我意像及自尊的核心議題。因此,強姦就成為其再確認對其性的夠格感與認同感,及對其有力量與有能力的自我意像的一種方法。所以此類型的犯罪行為常是預謀的,也有強迫性的性幻想,幻想著『被害人最初雖然會抵抗,但終究仍會感謝及欣賞自己』。
『憤怒型強暴』:此類型的強姦經常伴隨著不必要的暴力、貶抑、與使被害人受屈辱的性行為,強姦是為了要發洩怒氣,而『性』成了其表達憤怒的一項武器。他們對女性表現出極多的憤怒與敵意,而且犯行常指向一群有重要象徵之女性(譬如:壞母親的象徵image of a bad mother),並突發地與其發生衝突,以轉換其內在的憤怒。被害人雖可包括所有年齡的婦女,然而較多會是年齡稍大的婦女。他們常會想到要傷害、貶抑、並羞辱被害人,並以突發滿足的暴力為重要指標。他們視強姦為懲罰與羞辱婦女的好方法,也是發洩因被害人或其代罪羔羊而導致心理挫折的出口。
『凌虐型強暴』:他們通常會造成被害人嚴重的身體傷害甚至死亡。他們會以色情化的儀式(eroticized rituals)折磨被害人,並在感受被害人痛苦上也會變得色情化。在某些案例中,當加害者性喚起(sexual arousal)時,常也是其行為更暴力甚至導致謀殺的時候。而被害人的特質常會是其想要羞辱或毀滅的象徵。
有關這三類型成人強暴犯的犯行及心理特徵。
至於『兒童性侵害犯』,則依加害者的主要性偏好對象(main sexual preference)是否為兒童,區分為退化型(regressed type)及固著(停滯)型(fixated type)。
『退化型兒童性侵害犯』:在其一生中曾與年齡相仿者有過性關係,然而因一些情境上的壓力(如長期失業、身體傷殘、或遭成年婦女的貶抑,尤其在性方面),使他們漸漸失去男人的信心,於是他們轉移性的滿足到較不具威脅性的未成年兒童身上(因為也只有兒童才不會知道其性能力如何)。
『固著(停滯)型兒童性侵害犯』:他們終其一生只能被兒童(也可能是男童)所吸引,他們本身的心性發展呈現停滯在兒童階段的現象,在發展中無法獲得性心理上的成熟。經研究發現,此可能與幼年受虐甚至性虐待有關,造成其無法發展與成人的信任關係,轉而與兒童親近,並以性為表達其關懷的方法之一。
要能夠對『性侵害加害者』的類型及其心理特徵有所了解,才有可能對性侵害犯罪做到防範於未然的一級預防,對婦幼達到多一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