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8 世界各地的多元性別群體權利  
世界各地的多元性別群體權利
 
■醫師 楊偉成
去年末由於政府推動多元成家方案,造成國內輿論一時譁然,不論正反雙方都走上街頭大聲說出自己的訴求。究其根源,此次的法案更動是針對跨性別族群的權利保障,其基本的精神是平等—既然人們不應因其膚色、種族、性別、疾病等等屬性而受歧視,那麼人們的性別認同和性取向這點自然不應該成為例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文以下簡短討論世界各地的多元性別群體的權利保障。
各國對於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統稱LGBT)等的權利保障差異極大,常見的相關立法範疇包括:官方承認之同性結合、同性收養、性傾向和兵役議題、移民平等、反歧視法,明令禁止同性暴力、雞姦法、反女同性戀主義等仇恨罪,以及取消對同性行為制訂之較高的同意年齡。2011年,聯合國通過首份承認LGBT權利的決議案,隨後並提出侵犯LGBT權利的報告,具體調查世界各國境內仇恨罪、同性行為之刑事定罪以及相關歧視等行為。
目前世界各國中對LGBT權利保障走在最前沿的主要是歐盟各成員國及西歐的英國、北歐的丹麥、冰島、挪威、瑞典等。歐盟的成員國不止被要求需廢除反同性戀法案,根據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條約》,成員國還需立法阻止對同性戀者的歧視。LGBT在美洲國家則有不同的權益保障,加拿大是美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之後阿根廷、烏拉圭和巴西也先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除了同性婚姻以外,美洲國家對同性結合、同性領養與同性戀是否能出櫃從軍等議題有不同的見解和法律規範,但就各大州來看,現今美洲社會對待同性戀已經越來越開明,僅次於歐洲國家。然而也有一些加勒比海地區的國家,仍未將同性戀非刑事化,依舊視同性性行為為非法。大洋洲各國對同性戀相關法律所持立場差異性極大,澳洲及紐西蘭已立法保障同性戀社群的重要權力,但也有國家如吉里巴斯、諾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索羅門群島、帛琉、吐瓦魯、東加和薩摩亞,仍保有對同性戀活動的相關刑罰。
在非洲及亞洲,LGBT的權益相對於世界上其他地區較為受限。根據統計數字顯示,在非洲有38個國家宣布同性戀違法,另外在13個國家為合法或沒有相關法律。南非相較下最開放,憲法明訂保障男女同性戀者權利,並有合法的同性婚姻,但整體來說非洲目前對於同性戀的想法仍較歐洲或是美洲國家要來的保守許多,在有些國家甚至可能因同性戀被判處嚴重的刑罰。在亞洲除東亞及東南亞之外的多數國家同性性行為仍為非法,即使東亞各國,同性婚姻及反岐視也多尚未入法。
人類歷史上追求平等的議題可以說貫串古今,從奴隸的解放、民主政治的建立、反種族歧視、女性的賦權,是這些努力造就了今日的社會。然而還有許多族群仍然沒有得到平等的權利,這也是社會上的所有成員應該共同為之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