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獎勵會讓孩子更有動機  
獎勵會讓孩子更有動機
 
■臨床心理師兼臨床教師 楊順興
在流行的親子觀念中有一種看法: 「當孩子在做某個正向的活動時,不要特別去獎勵他,不然的話,孩子最後會變得只在乎獎勵,而不喜歡活動本身了」。這個觀點潛藏的假設是:「對某件事情如果是單純的喜歡,比較能夠自發持久。如果是因為獎勵而做,獎勵抽除了之後,行為就不會持續了。」
因為有這一層的擔憂,不少父母盡量減少給孩子的獎勵,甚至連口頭讚美都沒有。孩子成績好、得獎,沒有獎勵,也沒有讚美。父母只是說:「你喜歡這件事就去做」。更糟的情況是,有些父母還在孩子表現不好的時候,挑剔孩子的表現。這類孩子不知道自己有優點,只知道缺點一大堆,長大後大多不快樂。
不懂得鼓勵孩子的父母,家庭氣氛沈重,孩子非常被動。孩子會覺得「反正做好做壞,結果都一樣,我幹嘛要那麼聽話?」於是父母就要花很多時間喊小孩,他講道理,甚至斥責。父母累,孩子也覺得難受。
這一切都源自於那個荒謬的觀念:「不要獎勵孩子,要讓孩子喜歡活動本身」。我們
就來談談這個錯誤的觀念是怎麼來的。
Over justification effect 過度辯證效果
<定義>:當一個人已經喜歡某件活動(即有內在動機),若再給予他外在的獎勵,反而會削弱他的內在動機。
社會心理學家Mark Lepper在1973年做了一個實驗:把小朋友分成三組人,第1組單純的被要求畫圖,第2組事先被告知,若他們畫圖的話,可以得到金色星星和緞帶。第3組小朋友在畫完圖的時候會得到金色星星和緞帶,但沒有事先告知有任何獎賞
■ 過了一個星期之後,實驗者再次評估他們對於這項活動的興趣。告訴小朋友,這次沒有獎勵品了。
■ 期待並被告知有獎賞的小朋友(第2組)對畫畫不再像之前那麼感興趣
■ 那些"沒有得到獎賞"和"得到意外的獎賞"的小朋友對畫畫的興趣則沒有改變。
■ 一般人得到的迷思是:要讓孩子喜歡「活動本身」,不要獎勵他們,不然他們就不會喜歡這個活動了。
但從理性來思考,這合理嗎?這個結論是相當違反常識的。依照這個邏輯,喜歡工作的人不要幫他加薪,會讓他更愛工作?
真實的狀況是,不獎勵孩子,很容易讓孩子處在低動機狀態。但如果獎勵孩子後又剝奪,孩子會對那個活動更低動機(討厭)。但許多人摘取片面的訊息,做出誤導性的結論,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現代小孩會喜歡的東西,就是電動、電視。而父母希望孩子做的,讀書、畫畫、做家事、運動,大都是孩子不喜歡的。
父母每天都要跟孩子拉鋸,叫孩子去做有益的活動,而這個荒謬的觀點還在旁邊嘮叨:「嘿,你不要用獎勵,你應該要讓孩子喜歡上活動本身才對」。試問,孩子就是不喜歡這些活動,你要怎麼讓他喜歡?講道理?說這個對前途很重要?說爸媽會很開心?孩子才不會理你!
我認為父母應該要大大的獎勵孩子,讓他們有強烈的動機去做有益的活動。大行為有大的獎勵,小行為也有小獎勵。一分努力,一分收穫。例如說:比賽考第一名,當然值得慶祝。但乖乖吃飯不玩鬧,也可以記個圈,累積三個圈讓他換10元。主動幫妹妹拿水瓶,是件小事,但也應該獎勵。讓孩子每天都感覺自己很棒,有什麼不好?
讓孩子賺到錢,然後週六日的時候,帶著他用他的錢去買玩具或食物。孩子會非常高興。這個教育方式有問題嗎?我認為這個教育方式太棒了。為什麼呢?這會保持孩子在高動機狀態,也讓父母可以輕鬆的引領孩子。在這樣的過程中,也讓孩子學會「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得禮物」。你可以採用的配套措施是,以後就不用再送禮物給孩子,讓孩子用自己賺的錢去買東西。
社會上鬥志最高昂的人是誰?我認為是「運動明星」。他們不斷的挑戰自我,表現出最完美的一面,自信、快樂、堅強。為什麼他們鬥志高昂?因為只要好好表現,就有非常豐厚的報酬。優渥的獎勵制度,激發出無限潛能。
但獎勵孩子之前,父母跟孩子之間應該要有真誠的關懷。如果平時很少關心,只是等到孩子有成就時,才送一份大禮給他。這種獎勵效果不大,也無益於孩子的人格成長。試想,一個父親在你生病、挫折、迷惘時缺席,有一天卻因為你考上大學,拍著你的肩膀說要送給你一份大禮,你的感覺如何?
孩子的智慧及人格養成是要用心的,如果爸爸事業太忙無法投入,至少他要確認其他大人能用正確的方式教育孩子。聰明、創意、樂觀、堅強,這些特質是長期教導培養出來的。不是放任他長大,他就會長成那樣子。教育跟各種事物相同,都是一份耕耘一分收穫。